标点符号的历史

晋朝陈寿在《三国志》中有一句话“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为什么古人强调书要读上百遍?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古代的书很难读,因为缺少标点符号。 下面我放上两张国宝的图片你可以感受一下,一个是石台孝经

一个是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

这其中密密麻麻的文字没有一个标点符号。 可能有些朋友会讲这些都是上千年前的文物了,没有标点符号很正常,可是你有没有思考过标点符号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又经历了怎样的发展与变化? 对于这个问题,我专门查阅了一些资料与你分享。

在中国第一个使用新式标点符号著书立说的人是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严复。1904年,他在所著的《英文汉话》一书中,第一次使用了一些新式标点符号,著名学者胡适是中国最早研究和推广现代标点符号的人之一,他在1915年七八月份为《科学》杂志写了一篇约10000字的《论句读及文字符号》,其中详细介绍了新式标点符号的使用。并在1919年提出了《新式标点符号》的方案,为后来的汉语标点符号发展奠定了基础。1920年北大六教授联名提议《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这张图片是我在参观北大红楼时发现的珍贵藏品

1920年2月北洋政府教育部发布第53号训令《通令采用新式标点符号文》,批准了这一议案。但可惜的是这个议案在社会上并没有得到有效地推广,1927年12月,国民党政府教育部甚至出现了恢复文言,禁止标点符号的倒退行为。

中国标点符号规范化方案是在1951年9月正式确定的,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公布《标点符号用法》,共列标点符号十四种,包括句号、逗号、顿号、分号、引号、冒号、问号、感叹号、括号、破折号、省略号、专名号、书名号、着重号。1990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重新发布了修订后的《标点符号用法》并从1996年6月1日起实施。

创作不易,感谢你的点赞与关注,下一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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